3月19日,国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关于同意天桥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复函》,同意注册等级为甲级的15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同意注册等级为乙级的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同意注册等级为甲级的12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 安全初始注册为甲级的15座水电站大坝有:柳树沟、库什塔依、马鹿塘二期、功果桥、天花板、小岩头、马堵山、木里河沙湾、仁宗海、杂谷脑古城、天桥、双沟、高凤山、百花滩、响洪甸下库坝;安全初始注册为乙级的4座水电站大坝有:别迭里、庙林、铅厂、鲁基厂;安全换证注册为甲级的12座水电站大坝有:小天都、铜街子、琅琊山上库坝、雪山湖、太平湾、广蓄上库坝、广蓄下库坝、牛路岭、浮石、左江、棉花滩、白沙。 水电站大坝的注册,将有效加强对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安全定期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保障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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