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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电力需求规模增长空间仍较大

发布日期:2015-03-19来源:本站编辑:靳明伟

[摘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取得巨大成就,电力消费也较快增长,为经济腾飞做出积极贡献。1978年~2014年,经济和用电量快速增长。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同时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驱动力由以往的投资向创新转换,相应地,用电增速将不断提高,用电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用电格局也将进一步调整。 未来的用电量将如何增长?我们不妨先来分析一下我国电力消费的历史特点。

  第一,我国用电量规模较大,但人均用电量处于较低水平。1978年~2014年,全国用电量年均增速达到9%,总量逐步跃升到世界第一,但人均用电量尤其人均生活用电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我国人均用电量为4050度,人均生活用电量为507度,仅分别相当于经合组织国家当前平均水平的46%和23%,可见未来增长空间较大。

  第二,用电增速在金融危机期间出现回落,之后快速反弹。

  第三,工业化中期以来,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明显大于1。我国基本上从2000年开始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高耗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电力弹性系数达到较高水平,2000年~2010年平均为1.2。其中“十五”为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值,达1.3;“十一五”期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达到1.0,剔除金融危机因素后达到1.2左右。2010~2014年,虽然经济发展步入中高速、高耗能行业发展受到抑制,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仍达到1左右。

  第四,年负荷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发达国家当前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国负荷增速比电量增速高0.8个百分点,平均负荷率呈明显下降趋势,由 2005年的75.2%下降到2010年的72.6%,但仍高于发达国家目前的平均水平(50%~70%),未来随着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的上升,负荷率还会进一步下降。

  第五,产业转移具有渐进性,东中部地区一直是全国的电力负荷中心。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常说的东中部受端地区的用电占全国用电的比重总体上升,即使是 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些地区的用电比重仍保持了多年的上升势头。 综上所述,如果对未来我国电力需求增长进行情景分析,得出未来我国电力需求增长的趋势大致如下:

  第一,从发展阶段来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将促进电力需求较快增长。预计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6万亿~8.4万亿度,“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为5.5%~7.5%,增速处于“中高速”档位,人均用电量达到5500~6000度,仅相当于经合组织国家当前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左右。

  第二,从电力与能源消费增长关系来看,用电增速快于能源消费增速,电气化水平不断升高。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伴随着清洁能源的发展、用电技术的拓展,电能替代呈现潜力大、途径多的特点。预计“十三五”期间,用电量年均增速是能源消费年均增速的 1.5~2倍。按照目前的能源统计口径,202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逐步上升到30%左右。

  第三,从电力与经济关系来看,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将略低于1。主要得益于经济结构调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气污染防治等政策的落实和技术进步的后发优势,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有望低于发达国家相同阶段的电力消费弹性系数。预计“十三五”期间的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9~0.95。 第四,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政策引导下,负荷率进一步下降,电力负荷增长快于电量增长。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将带来明显的负荷特性变化,负荷率相对较低的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较快,从而最大负荷增速仍将快于电量增速。预计2020年全国全社会电力负荷达到12.7亿~14.1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为6.2%~8.3%。 第五,从地区布局调整来看,高耗能行业向西部地区的转移具有渐进性,东中部地区仍是全国的电力负荷中心。 经济发展也会促进地区布局更加合理,国家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考虑产业转移的渐进性、持续性特点,东中部地区用电比重逐步回落。预计2020年,东中部地区用电占全国用电比重仍接近60%。 第六,从远期来看,我国电力需求将在2040年之后达到饱和。预计2030、2050年,全国用电量达到12万亿、15万亿度左右,人均用电量依次达到 8000、10000度左右,逐步超过OECD国家当前水平;东中部地区用电量比重仍在一半以上。

  综合判断,虽然“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增速换档到中高速,但规模增长空间仍然较大,东中部地区持续为全国电力负荷重心。因此,要确保东中部地区经济增长对电力供应的需求、要推进东中部地区雾霾问题的解决,很有必要建设一批跨区跨省电力联网工程。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6月份落实了12条大气污染防治输电通道,可以部分解决东北富余、东中部地区电力供需偏紧的问题,增加跨区跨省送电能力7000多万千瓦,但仍不能满足跨区输电的需要。因此,一是要切实做好电力发展统一规划,加大电源电网规划协调力度,实现综合资源战略规划,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加快建设跨省跨区电力联网工程建设,提升大范围优化配置能源资源、稀释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能力,保障各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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