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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发布日期:2016-02-24来源:《人民日报》编辑:宋珍珍

[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提出,强化城市规划工作。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加强建筑设计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提升城市建筑水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推进节能城市建设。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棚改安居。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

  营造城市宜居环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推进污水大气治理,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进依法治理城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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