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 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的是由于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到位,有的是因为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支付劳务公司工程款, 更重要的是因为劳务公司用工不规范、管理不善、自身能力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应该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加强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 使“欠薪”管理常态化。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 做到劳务用工监管常态化。
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法律援助和培训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应为劳务公司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同时, 加强对劳务公司和农民工的法律培训, 提升劳务公司的依法经营意识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提高劳务公司的依法经营水平。
严格依法追责。 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合同依据,强化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劳务公司各自责任。 对于发生欠薪事件的责任方, 通过提高行业准入、建立诚信档案、 建立“黑名单制”等措施加大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上一篇:多管齐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篇: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长效机制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