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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筑企业借力依法治企促发展

发布日期:2016-01-11来源:编辑:李波

[摘要]

  

   文/张绪海 向海威

  

   对国有建筑企业而言,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就是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企业发展,以法治方式规范企业管理,真正做到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维权,努力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知法用法,遵章办事,有序管理的良好氛围,最终将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推动者和维护者。

   紧跟市场步伐,推动依法治企

   实施依法治企是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由于自身性质的特殊性,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更为复杂多样,国企改革要通过依法治企,划定适当边界,限制行政权力的扩张,保障企业权利自由度,缩小特权利益寻租空间。同时,要依法防范因改革导致的零散利益井喷效应,将企业内部和外部双向行为完整纳入法治轨道。

   实施依法治企是国有建筑企业做强做优的内在要求。国有建筑企业在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转型升级、走向海外等领域任务繁重,面临的法律环境也更加复杂,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建筑行业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政府监管力度会空前加大,行业管理日趋规范,这将给国有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带来严峻挑战。在这些变化和挑战下,国有建筑企业只有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促进健康发展,开展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管控能力。从依法治企的实践效果上说,国有建筑企业的企业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法律纠纷不断减少,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国有建筑企业通过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管控能力大大提升,转型升级运作更加规范。

   依法治企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国有建筑企业对市场经济竞争的参与深度不足,依法治企工作从整体上仍呈现较低的水平,与国家保值增值的要求和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企业法治体系不健全。第二,企业缺乏完备的制度体系。第三,经营活动规范性不足。除了以上问题,国有建筑企业在合约管控、内部监督、用人环境与法治氛围上也都存在需要完善的空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这些问题亟需解决,否则将不利于国有建筑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立足企业根本,推进依法治企

   坚持立足企业实际的原则。推进依法治企,应当遵循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立足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建筑行业特点和国有企业发展实际,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经验,将法治央企的要求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深度融合,灵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企业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还需不断完善现有决策机制和配套制度,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阳光决策,充分保障广大员工在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决策程序有据可依,决策行为有据可循,决策失误能够及时追究责任,真正做到“决策必问法、违法不决策”。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企业内部应积极营造“人人遵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的良好氛围,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也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企业治理中的表现。

   坚持依法治企和规范管理并举的原则。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企业,更加注重规范运行权力和有效监督权力的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还应当推进合规管理,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从而达到优化内部管理流程、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的目的,才能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行。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当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国家法律、企业制度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应当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着力培育职工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营造企业内部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从而最终实现企业制度法律和员工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采取多项措施,实施依法治企

   健全企业法治体系。应确立企业章程的权威地位。国有建筑企业各级董事会、总经理层议事程序和规则制定应当以企业章程为依据,强调和维护企业章程最高权威。企业管理和运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违反企业章程规定,任何制度也不得与企业章程冲突。在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内部管理有需要时,应当及时对企业章程做出修订,但修订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应优化企业的治理体系。国有建筑企业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逐步促使党委领导依法治企、依法决策机制并将这种机制转化为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同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企业章程等制度规定正确行使权力时,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在机构设置方面,企业可设置专业委员会与协调小组,明确赋予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从而真正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公司治理“双轮驱动”。在企业员工方面,企业应当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企业事务公开,从而充分保障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才能切实发挥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应完善企业法务管理体系。要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持续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化和专业化,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完善总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和保障激励机制。同时,国有建筑企业在法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能定位上需要逐步完善,推进法务管理与经营生产有效融合,努力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应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国有建筑企业应将法律事务管理与企业日常经营深度融合,建立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尤其在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要从严审核,从严把关。同时,要借助信息化手段让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刚性约束,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确保企业合法健康运行。

   规范企业制度管理。应当完善制度体系。国有建筑企业应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改革创新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使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对企业综合职能管理类制度建设,应当按照“准确定位、科学授权”的原则和“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目标,优化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优化权力配置,从而完善职能管理的基础性制度规范。对专业管理类制度建设,应当按照标准化和精细化的要求,明确生产经营管理权限和层级,强化过程监督和考核,从而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率。

   应当注重科学立制。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来确保科学立制,即制度论证机制、计划机制、评审机制和集体审议机制。论证机制是任何新制度出台前,必须先对制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计划机制是由相关部门拟定制度立项计划,对制度的废、改、立进行统筹考虑,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严格按计划实施。评审机制是指在制度起草过程中应广泛听取业务专家、关联系统、基层员工的意见。集体审议机制是指制度的颁布应当经过董事会和委员会等集体审议。

   应当强化制度执行。一方面应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也就是把制度执行好坏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应强化制度宣贯和培训,促进部门与成员单位自觉组织学习;此外,还应做好制度转化,也就是将各项管理制度融入到企业管理体系,通过有效的监督和实施,最终实现“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奖惩”的目标。

   依法开展企业经营。依法规范对外经营。国有建筑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管理规定,按照“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原则开展对外经营。通过建立项目底线标准,完善和优化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提高签约质量,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依法规范施工管理。国有建筑企业更应该全面梳理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评价机制,制定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标准。物资、劳务方面选择分供商,应建立合格分供商名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禁止虚假招标和违规招标,杜绝招标过程中的一切暗箱操作行为。

   依法规范用工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是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企的基础表现。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工作地点不稳定、工作时间不固定等情况,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国有企业更应当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从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和谐稳定。

   依法规范财税管理。国有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会计准则,不断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的操作和审批流程。优化资金机制管理,全面规范公司财权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

   落实多重保障,确保依法治企

   营造良好的依法治企氛围。在领导干部方面,要建立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让领导干部成为推进依法治企的带头人和实践者。在广大员工方面,应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广度和深度,创新宣传形式和培训方式,建立常态化机制,着力培育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法治文化。对与员工自身利益和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可以采取用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法律培训。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法治风气,培育全员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文化。

   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国有建筑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战略规划、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等,细化本企业依法治企的目标和任务,从企业层面与部门层面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企业各级领导应定期研讨依法治企工作。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定期检查各部门及单位依法治企推进落实情况。同时,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依法治企专项考核方案,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在决策机制上,应细化和完善集团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全面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制度;在内部监督上,应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违规处罚纪律,。在党风建设上,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对干部任免、营销兑现、物资采购、劳务分包等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将法治思维贯穿于企业治理的全过程,对实现国有建筑企业的顺利转型,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尤为重要。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普遍加强,法治环境日趋向好,国有建筑企业坚持实施依法治企,在未来的发展中必然能够赢取更加广阔的天地。

   (作者系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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