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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助养老事业

发布日期:2015-01-15来源:编辑:宋珍珍

[摘要]

  近日,泰安市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鼓励各级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采取PPP(公私合营)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市财政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30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每张床位补助1400元。市财政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元、330元和400元运营补助,连补3年。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财政按建设规模,对达到3类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的,每处给予8万元补助;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最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万元补助。对于符合 “十二五”期间建设规划,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给予3万元补助。对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30万元建设补助。

  此外,部门组织开展中级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市财政按取得养老护理员中级证书的人数,以每人800元补助给培训机构。

  更多PPP资讯,详见本网PPP频道 http://www.chinacem.com.cn/pp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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