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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PPP项目融资优惠措施

发布日期:2015-03-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宋珍珍

[摘要]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将努力拓宽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渠道,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

  PPP 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即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 而政府部门则负责监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这一模式强调社会资本的深度参与,被人们视为盘活社会存量资本,为城镇化建设筹措资金的创新方式之一。

  发改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一部署,国家开发银行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将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

  一是加强信贷规模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PPP项目的融资需求;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贷款审批;

  四是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积极创新PPP项目的信贷服务。

  上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积极提供融资顾问及“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

  此外,官方也鼓励各地发展和改革部门引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运用基金投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推进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适当以及多元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同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融资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更多PPP资讯,详见本网PPP频道 http://www.chinacem.com.cn/pp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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