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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PPP项目贷款最长可达30年

发布日期:2015-03-17来源:经济日报编辑:宋珍珍

[摘要]

  经济日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 顾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开发性金融积极作用、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将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除优先保障PPP项目融资需求、建立PPP项目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等举措外,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且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积极创新PPP项目在排污权、特许经营权、集体林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领域的信贷服务。

  更多PPP资讯,详见本网PPP频道 http://www.chinacem.com.cn/pp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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