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出台的有关意见提出,该省将大力建设被誉为城市“里子工程”的地下综合管廊,力争年内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长度超过300公里。
山东省明确,各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要结合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暂不建设的,应当为地下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该省将积极探索综合管廊投融资、建设维护、有偿使用、运营管理新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管线管理单位入股组成股份制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综合管廊,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大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线建设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并制定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综合管廊建设的优惠政策,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参与综合管廊建设的企业可以探索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券等市场化方式融资。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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