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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项目负责人 须签终身责任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5-03-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宋珍珍

[摘要]

  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房屋建筑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建材供应商企业法人代表,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北京市已实施的这项规定名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规,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前,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都要签署一份授权书。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为该工程供应混凝土、钢筋等建材的企业法人代表,都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也要按规定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信息档案由建设单位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此外,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项目自查报告制度将纳入北京市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进行信用记分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将严格限制其资质升级和市场招投标。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质量终身追责机制后,项目负责人头上就有了“紧箍儿”,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项目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并将被列入建筑业黑名单,将使项目负责人更加重视建筑质量和建筑安全,有望从源头上杜绝“楼脆脆”等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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