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并印发了《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对规范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后,建筑施工项目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将记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诚信评价、工程招投标、评先推优、投融资风 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参考依据。对施工项目考评达到优良的,方可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青海省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和国家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AAA”奖项。对施工企业考评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将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 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不合 格的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省外企业在我省承揽的工程项 目,考评结果将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