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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业应如何规范工程分包模式?

发布日期:2015-06-30来源:天扬君合编辑:宋珍珍

[摘要]

  工程分包模式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形式,每种分包模式还存在向有资质的企业分包、无资质企业或个人分包等形式,“营改增”以后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1)规范工程专业分包 ①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明确工程专业分包事项或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 ②对分包商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分包工程匹配)进行备案; ③专业分包合同采取清包模式(主材、机械等甲方提供); ④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2)规范劳务分包模式 ①对分包商的劳务作业资质(与工程匹配)进行备案; ②劳务分包应采取清包模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的二、三类材料等) ③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3)规范个人挂靠、个人分包行为 ①对于个人挂靠劳务分包单位需注意保持“三流一致”即合同、发票、资金保持一致。 ②对于个人分包需在价格谈判时充分考虑成本、税收效益原则,按照建筑法的规定,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同时关注个人所得 税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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