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安﹝2015﹞13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住建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8.12”火灾爆炸事故和陕西省商洛山阳县山体滑坡灾害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沉痛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15〕37号和省消安委《关于切实加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黑消安发[2015]11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建筑施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城市燃气、供热、供排水设备设施、场所和道路桥梁。
(三)规划和城市管理:涉及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以及建设项目审批、城建档案归档情况(包含既有和新建建筑)。
(四)房产管理:既有房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
1、工程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场行为和项目班子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履行情况。
2、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打击无资质施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施工、不积极整改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6月1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
4、厨房、宿舍、仓库等重点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设施设置情况;电气焊、明火作业、外墙保温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等重要环节和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5、高温汛期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市政基础设施运营
1、重点检查燃气输送管道、燃气储存设施运行状况。
2、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燃气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情况和值班执宿情况。
5、供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供水水质和安全管理、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6、道路桥梁管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实体质量安全状况。
7、供暖期间供热设施运行情况。
(三)规划设计
1、城市防灾减灾、公共安全、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物流企业的规划布局情况。
3、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物流用地的规划审批情况。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物流等建设项目城建档案的归档情况。
5、使用可燃、易燃夹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以及未履行审批手续私搭乱建等非法违法工程查处情况。
(四)房产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范围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
4、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小区范围内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车辆停放、物品堆放排查整治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要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企业、项目。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地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要从即日起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燃气企业、供排水企业、道路桥梁、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县(市、区)的行业安全工作也要进行督导检查。其中,对施工现场检查时,要针对安全监督交底内容约谈项目负责人,就现场安全管理提出要求,督促其全面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要将谈话记录存入安全监督档案备查。省厅将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彻底排查整治。各地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要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加大隐患整改的跟踪力度,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复工。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地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专家、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有关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加强事故信息报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住建、规划、房产、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部门、单位,要严肃问责,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单位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8月至12月期间,国家检查组陆续将到我省进行各类安全检查督查,各地要做好自检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接国家来我省检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请各地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建筑施工(不含“打非治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房产管理5个方面分别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我厅各归口处(站),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于9月2日前报我厅安全站。另,请各地于8月25日前摸清、整理本地(包括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程数(结转、新开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数、达标数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等基础数据。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总结报厅建管处
联 系 人:王艳
联系电话:0451- 53670708
邮 箱:528272961 @qq.com
建筑施工检查总结报厅安全站
联 系 人:侯绪晨
联系电话:0451-53649355
邮 箱:jianshetinghxc@163.com
市政基础设施检查总结报厅城建处
联 系 人:郝春雷
联系电话:0451- 53633357
邮 箱:jstcjc123@163.com
规划设计检查总结报厅规划处
联 系 人:朱恒利
联系电话:0451- 53642936
邮 箱:zhuhengli2007@126.com
房产管理检查总结报厅房产处
联 系 人:姜殿斌
联系电话:0451- 53637358
邮 箱:hljwygl@126.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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