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滨江区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据了解,居住证是本市范围内流动人口居住、就业的证明,以及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办理个人事务的凭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两种。
《通知》指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或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与之前相比,《浙江省居住证》申领门槛降低了。之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是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三年,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并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流动人口。
另据了解,此次滨江区的试点工作还将探索加强居住证发放管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同时,探索建立积分管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管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待遇。
滨江区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需要,设置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等《浙江省居住证》积分指标。积分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或技术等级、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遵纪守法、表彰奖励等内容。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