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属县住建局、城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创建文明城市大会”精神,我厅决定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会议名称
全省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二、会议时间
6月26日(周二)上午9:00—10:30。
三、会议议程
(一)传达文件及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
(二)通报全省住建系统近三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
(三)会议发言:
发言席位在所属市(地)分会场,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1、哈尔滨市城管局介绍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
2、牡丹江市城管局介绍建筑工地残渣土运输管理等经验;
3、伊春市住建局介绍绿色清冰雪经验;
4、讷河市城管局介绍数字化城管经验;
5、绥棱市住建局介绍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经验。
4、厅领导讲话。
会议由厅总经济师田建军主持。
四、会场设置
设置1个主会场,15个分会场。主会场设在省厅五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13个市(地)住建局(建委)及绥芬河市、抚远县的视频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主会场:省厅领导,城建处、城乡文明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局长。
分会场:13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城管局(园林、环卫、执法)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绥芬河市、抚远县分会场住建局局长副局长、城管局局长副局长及园林、环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一)发言席位在所属市(地)分会场.
(二)15个分会场设在各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建委)会务工作由住建局(建委)负责。
(三)各市(地)住建局(建委)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住建局参会,城管局(园林、环卫、执法)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城管(园林、环卫、执法)到市(地)住建局(建委)按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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