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总结和推广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经商省发改委、教育厅,定于5月14日-15日在福州市召开绿色公共建筑现场观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施一年多来,经各地试点应用,建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绿色建筑项目。本次会议将介绍和推广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等三个绿色公共建筑和福建农林大学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先进经验,并组织现场观摩。
二、参会对象
(一)省发改、经信、教育、财政、机关管理等有关部门人员。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分管领导以及职能科(处、室)负责人。
(三)部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类重点建设项目业主,部分大型公共建筑如写字楼、商场、宾馆等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代表。
三、会议议程
(一)报到。5月14日上午,在福州龙峰宾馆(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7号)一楼大堂报到。福州代表可在5月14日下午2点前报到。
(二)技术交流会。5月14日下午2:30-5:30,在福州龙峰宾馆一楼龙汇厅召开现场会。会议内容:四个示范项目先进经验介绍;福州、厦门等地市经验介绍;绿色建筑政策解读。
(三)现场观摩会。5月15日上午8:00-12:00,分两组进行现场观摩。第一组:参观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两个示范项目。第二组:参观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福建农林大学节约型校园两个示范项目。
四、其它事项
(一)为控制会议规模,各地、各部门参会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请配合做好如下组织工作:
1.请教育厅通知教育系统相关人员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表汇总后于5月11日前电子发送至住建厅科技处;
2.省发改、经信、教育、财政和机关管理等有关部门参会人员请将回执表于5月11日前反馈住建厅科技处;
3.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邀请所在地重点项目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相关人员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表汇总后于5月8日前电子发送至省厅科技处。
4.请福州市建委、厦门市建设局准备绿色建筑经验交流材料,并确定介绍人,于5月11日前将介绍PPT材料发送至省厅科技处。
(二)会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会务组织和接待工作从简;现场观摩安排统一乘车。
联系人:
省厅科技处
张富城,电话:0591-87613744,13459209166
林凌翔,电话:0591-87520820,15259378023
传真:0591-87520357
邮箱:1790696158@qq.com
附件:1.参会人员分配表
2.参会回执表(汇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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