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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住建行业消防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5-04-29来源:天津市建委编辑:宋珍珍

[摘要]

  为落实住建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出台《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工作意见》。《意见》结合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提出六大工作意见。

  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建立健全由住建部门牵头,规划、城管、公安、房产等部门为成员的消防常设专业委员会,搭建工作平台,定期研究部署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与直属单位和对口管理的火灾高危高发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到重心下移、责任到岗、明确到人。

  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各地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欠账“清零”行动,完成中心城区、老城区及火灾高危区域市政消火栓定点增建任务。

  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包括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建筑工程消防许可管理;加强消火栓管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系统考核检查内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行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结合“国际减灾日”、“5.12防灾减灾日”和“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全省住建系统要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等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开展消防等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2015年,重点对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开展培训,各市、州、林区都要制定宣贯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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