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5〕6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
为加强省厅与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工作联系,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决定建立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联系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作用
(一)加强省厅对市州住建系统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促进市州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方便工作联络沟通;
(二)在企业资质审批方面,通过建立企业资质审批QQ群,及时告知省厅企业资质审批方面的受理审查意见、审批结果等。建立QQ群后,有关信息由省厅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通过QQ群发布,不再用电话方式通知。
二、报送范围及内容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分管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科(处)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具体负责企业资质受理审批的工作人员建立企业资质审批QQ群所需的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联系方式收集、整理、核对和报送工作 ,力求做到号码信息准确无误。
(二)请将纸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QQ群联系方式登记表》(回执单)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到省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624478807@qq.com。
联系人:吴俊,联系电话:027-68873170(负责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青平,联系电话:027-68873421(负责全省住建系统企业资质审批QQ群联系方式)
(三)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具体负责企业资质审批的工作人员加入全省住建系统企业资质审批QQ群时,请主动将群里的名称改为部门名称+本人姓名(如:黄冈住建委王平)。
(四)今后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省厅审批办或政务服务大厅,以免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联系和资质审批信息的及时传递。
附件: 1、《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联系方式登记表.doc》(回执单)
2、《全省住建系统企业资质审批QQ群联系方式登记表.doc》(回执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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