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函〔2015〕6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有关设计单位: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经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4月1日发布施行。为提高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水平,促进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定于4月24日召开《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宣贯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外经戴斯酒店(合肥市东流路28号)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省内甲级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技术骨干(名单附后,每单位1人);各市、省直管县辖区内承担美好乡村规划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技术骨干(每单位1人,由各市、省直管县村庄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请各单位于4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回执发至ahsjstczc@126.com邮箱,并组织与会人员准时参会。
附件:1.省内甲级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名单
2.会议回执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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