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办班管理的通知》(冀建人〔2014〕8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计划管理。凡未列入培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举办,确因工作需要追加培训项目的,需按程序报批。
二、精心制定培训方案。主办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把基层需求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培训方案,精选授课老师,提高培训质量。
三、规范办班行为。要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改进学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冀组通字【2013】6号)规定,不得到高级宾馆、风景名胜区安排培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发放消费品和纪念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从严管理,讲求实效。委托设区市有关单位协助实施的培训项目,主办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加强培训管理。各班次“培训通知”印发前,主办部门要与厅人教处会签。有关培训费用,按照《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14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主办部门要充分发挥培训中心职能作用,明确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主办、协办部门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于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报厅人教处。
请各地对我厅干部培训办班情况进行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单位为厅人教处,受理电话:0311-87903195、87903627。传真:0311-87805205。
附:1.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培训计划
2.2015年周末大讲堂计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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