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项目,进一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目前正在全省展开的节后复工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将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近年来,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走在全国前列。去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试行《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企业或项目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增加信用分,反之则扣减信用分。按照要求,依法应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在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评分项目,择优确定投标人、中标人。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在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据了解,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信用评定结果作为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必要条件。其中采用评分方式的,应将企业信用评分计入资格预审评分,采用合格方式的应按照信用评分排名次序择优确定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企业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组成,企业信用评分分值占投标得分的比重控制在10%至20%。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企业信用评分认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投标企业信用评分得分排名在后60%的,原则上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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