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15〕20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并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为使我省有关主管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能够更好地理解执行,我厅定于2015年3月21日在贵阳市召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书如下:
一、培训内容
讲解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法规、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差异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
二、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建筑业管理科(站)或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资质审批同志、建筑业管理负责招投标同志;
(二)省重点扶持100个建筑业骨干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资质负责同志,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同志(含一级、二级试用期三年的企业);
(三)全省招投标代理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省外入黔招标代理机构在黔负责人。
鼓励其他相关企业和单位分管资质的同志参会。
三、授课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领导和专家。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3月21日。
培训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礼堂
培训时间 :2015年3月21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到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0日
报到地点:施工企业在贵州省建筑业协会报道;招标代理机构在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和厅政务中心共同组办,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具体承办。
(二)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人员(含注册地符合条件企业人员)参加培训,确定1—2名带队人员,填写报名汇总表回执后反馈我厅。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前。
(三)培训食宿自理。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交150元/人培训费(含培训、资料费等)。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培训费由我厅承担。
(四)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会。
(五)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参会人员由厅建筑业管理处负责通知,施工企业参会人员由建筑业协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负责通知。
联系人:建筑业管理处,杨勇,联系方式:0851—85360058(传真);郭劲松,0851—85360292,电子邮箱:912592189@qq.com ;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邹雨,联系方式:0851—85360461,85360459(传真);电子邮箱:313638631 @qq.com 。
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黄艳,联系方式:0851—8687368,86587786(传真);电子邮箱157027687@qq.com。
附件: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培训会参会回执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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