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建设网_我要投稿靳编辑 建设网_我要投稿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正文协会动态

东营市住建委展开春季复工“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5-03-13来源:山东省住建厅编辑:宋珍珍

[摘要]

  日前,随着气候转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陆续开工,为彻底消除冬季停工对施工机具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东营市住建委发出通知,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复工展开全面、彻底、细致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安全限位装置、防护措施、生产生活区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排查,并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检查横到边、纵到底,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要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春季复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在建工程项目部填写《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申请表》,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按照所属监管权限报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验,经复验符合开工条件的允许复工。对安全隐患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此次检查将采取地毯式巡回检查方式,对擅自开工的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全隐患、擅自开工的,给予停工整改并按行政处罚上限“顶格”处罚,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相关阅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