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2015〕5号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本会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自 2012年“营改增”试点方案启动以来,试点行业范围不断扩大,根据改革的总体部署, 2015年建筑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为帮助我省建筑企业了解增值税及“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营改增”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受省住建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将于近期举办“福建省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研讨班”,并邀请国内权威“营改增”政策与实务专家,详细解答建筑企业所关心的核心“营改增”问题。研讨班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改革背景及制度简介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背景
■“营改增”政策的总体部署
■目前“营改增”政策的核心文件
2、增值税操作实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及纳税地点的确认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选择
■增值税的发票管理
■增值税特殊问题的解析
3、建筑业“营改增”实操涉及的主要问题
■“营改增”后建筑业投标报价如何实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资质使用问题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后验工计价时点对建筑业有哪些影响?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对于物资供应的梳理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
■目前建筑业劳务结算方式有几种?“营改增”后对建筑业有什么影响?
■甲供材“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除存量的施工机械外,新购置设备在签订合同时有那些格外的要求,如针对某一项目采购的施工机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实行税款抵扣?
■在建项目“营改增”如何过渡?
■会计上如何确认、计量“工程预收款”事项?
■“营改增”后建造合同收入如何确认,实行增值税后预计合同总成本如何确定,建造合同收入能否准确确定?
4、建筑业“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对经营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对计划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对物质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对设备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对发票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5、现场答疑
二、参加对象
建筑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由于名额有限,每个企业限报名2人);设区市建协财务人员1-2人。
三、授课师资
李旭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税务系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硕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建筑业等“营改增”系列培训项目责任教授。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8:30-12:00
2、培训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至3月8日上午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地点:福州左海大厦四楼会议厅(福州市铜盘路36号)
五、研讨会费用
会务及资料费800元/人;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请各设区市建协、本会相关分会协助通知有关会员企业参会;
2、请各参会单位填写研讨班报名回执,并将需要答疑的“营改增”问题一并于3月3日前传真至省建协秘书处(传真:0591-87732879)。
3、联系方式:
⑴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成 军 0591-87738526、13774547127(手机)
陈 希 0591-87727503、13960823746(手机)
⑵左海大厦
联系人:杨 斌 联系电话:13905025114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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