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召开媒体吹风会,就《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今年起,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交通、环保等7个重点领域将鼓励社会投资,136个示范项目可接受社会资本参与。其中,3号线、12号线、新机场线等17条轨道交通新线全部纳入示范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轨道交通现有两家运营商(北京地铁公司和京港地铁),在此基础上,将考虑再增加一家运营商加强市场竞争。今后,目前规划中的地铁线路都将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下一步,政府相关部门将出台系列配套政策落实《意见》,并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机制。
政策出台 引资不意味政府缺位
《意见》明确了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和“高精尖”产业等7大重点领域共30个子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对环境治理、交通治堵、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投入。
“《意见》坚持了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选择上,严格对接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同时,《意见》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了关键政策环节,尤其在社会资本普遍关心的投资回报机制、规划保障、土地供应、融资支持、营利性资源配置等方面,着力将一些共性的政策机制“说清”,强化政策措施的操作性,让企业在参与项目建设时,行业部门在管理和服务时,都可按照此文件“对号入座”。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不意味着政府就缺位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说,相反,政府应承担的职能作用将发挥得更好。
136个项目投资放开
“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关键,是让社会资本有清晰的参与路径和合理的投资回报预期,进一步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让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北京市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社会投资相关工作起步较早,前期进行过大量的政策和实践探索,实践方面,比如地铁4号线、16号线,第十水厂等都属于引入社会资本。
“2013年以来,我们分三批推出了187个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试点项目,目前这些试点项目都在按计划顺利推进。”上述负责人说,此次发改委也围绕7大重点领域梳理了136个鼓励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生态环保项目24个,交通设施项目39个,能源设施项目17个,棚户区改造打捆项目1个,新型城镇化项目20个,社会事业项目19个,“高精尖”产业项目16个。
目前,这批示范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要模式和关键政策环节已基本明确,部分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并具备较好的实施条件。
PPP管理办法上半年出台
据介绍,关于健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机制,《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实现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明确了新增PPP项目要将现行的财政运营补助政策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按企业主营业务计入收入。
“这一政策就是强调在PPP过程中,政府这一方的支持以市场要素的角色参与和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方面,目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已有更细化的操作方案,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正式出台。
据介绍,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还将陆续出台《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细则,主要包括分行业PPP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领域土地供应细则、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营利性资源配置办法等12个方面,这些政策细则将在今年上半年内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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