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几乎回应了会前舆论热议的所有问题,凸显出中央全面改革的勇气与魄力。在新一轮改革潮涌下,作为一个老牌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未来前景会怎么样?我的感觉是:直面市场,路会越走越宽。

  通研《决定》全文,联系企业实际,我们有两个大的认识:一是市场化改革将加快推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面临更加激烈残酷的竞争;二是政府职能转变、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来说,机遇大于挑战。具体到下一步怎么办,我想谈几点看法:

  要敏锐挖掘新商机,接住改革“大红包”。《决定》正文非常精炼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是基于这一重大判断,我国经济增速近几年仍将保持在7%左右。二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完善领事保护体制,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扩大投资合作空间。”“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这些改革政策句句是金矿,企业将赢得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我们要拿出打井探矿的精神来充分挖掘。

  战略上要有定力。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面对新一轮改革带来的变化首先要在战略上淡定从容,确保不折腾,稳住阵脚,该干什么还继续干好什么。大土木大建筑战略、全产业链一体化战略、“走出去” 优先发展国际业务战略、投资带动战略等要踏踏实实继续坚持推进,并且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抓战略落地。这些战略符合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发展取向,一定要坚定不移、不松劲。

  要强身健体,增强实力。市场竞争和发展环境对任何企业都是公平而残酷的,但是企业发展质量永远是不平衡、不一样的。强者生存的法则永远不会过时。我想主要有五各方面要把握好:一要随着内外环境条件的改变和战略推进需要,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时进行企业内部体制、机制的改革,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二要创新核心技术,多出“拳头产品”,造就技术优势。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这是走遍天下不二之真理。要沿着建筑工业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投入,凝心聚力、多出领先成果;三是要增强资本实力。要依靠自身积累、融资等方式千方百计增强资本实力,强化企业投资发展能力;四要结合实际优化项目管理模式,在法人管项目、技术管理型、项目股份制、项目经营承包制等方面探索完善,可以多种模式混合并存。总的原则是要管活管好项目。不搞一刀切;五要高度重视投资项目风险控制。企业投资自己做主、自担风险的政策环境下,一定要做好投资决策、实施环节的风险管控。否则,机会就是陷阱,企业随时有破产倒闭的危险;六要把劳务问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因为,建筑业企业离不开劳务作业层,我国人口红利的拐点已经出现,劳动力资源已成为全社会的稀缺资源。

  要化竞争为合作,“公”与“非公”同台共舞。《决定》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在新的改革安排中,“非公”经济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公有经济的市场竞争必然进一步加剧,但合作的机会也会更多。公有企业要破除“国老大”一统江山、垄断经营的思想,不能再用老眼光、老思想看待私营企业,应该从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的高度出发,与非公企业培育战略联盟与合作伙伴关系,谈合作、谋共赢,走共同发展之路。在这一点上,排斥和回避不是好选项。

梁向峰

梁向峰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向峰:清华大学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4月15日至今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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