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经济要闻

新电改配售电向社会放开,电网垄断被打破

发布日期:2015-03-26来源:本站编辑:靳明伟

[摘要]

  历经10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大幕再次拉开。近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管住中间的输配电网环节,电网公司一家垄断局面将打破。

  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利好电力上下游企业

  新电改方案将进行三个“有序放开”: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非公益性发用电计划。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本轮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的传统模式被打破”。通过售电侧市场的逐步开放,构建多个售电主体,能够逐步实现用户选择权的放开,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解释,售电侧放开有望成为本轮改革的最大红利,这将改变目前电网公司统购统销的垄断局面,使得电力用户拥有向不同的市场主体购电的选择权,电力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向不同的用户卖电,电力买卖双方自行决定电量、电价。

  广发证券点评,在配电端,允许社会资本参与。这样的改动不容小觑,给未来社会资本投资于万亿存量配电网络提供了可能,未来也许电网也会参照中石油出售下属销售子公司部分的股权的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

  王强解释,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对电力产业链上下游将产生利好。

  王强分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强竞争力,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和收入利润;电力用户更加便利,工业和商业电力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增强了市场中的议价能力,用户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电网统购统销局面被打破

  对于电网垄断,根据此次改革方案,国家将“管住中间”,即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因此电网将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还原了电网作为专门电力输送通道的公益属性。

  “这将改变电网公司以往靠从发电企业购电后,再出售给需求侧,从中赚取差价的盈利模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认为,对电网输配电业务实行成本加收益管制方式,将使电网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激励电网企业降本增效,促进电网的良性发展。

  3 月6日国资委下属杂志《国企》刊文称,电网公司一家垄断,导致种种怪象:即使是发电厂,用电也必须先将发出的电低价上网,再以高价从网上采购电力使用;即使企业有自备发电厂,用不完的电也绝不能由企业自行销售,只能低价卖给电网公司;即使内蒙古有近三分之一的风力发电产能“过剩”,可宁愿让其浪费掉也不能上网,更不许自建电网配售,严重打击社会资本投资风电的积极性;即使国家鼓励光伏发电,并提供了大量发电补贴,电网公司也能通过“暴力”定价轻松分食这些补贴。

  不过业内分析称,此次电改方案虽亮点不少,但力度保守,未来能否落到实处还需要细则落地。

  电改后居民、农业等用电价格保持稳定

  新电改后,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因此居民用电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不会轻易涨价。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当前看,居民用电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从长远看,随着售电主体的增加,老百姓也可能有更多的选择,能够追求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相关阅读】

ppp专题

投资建设

政策法规

分析研究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