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10日表示,中国银行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中行方面表示,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持续提升住房金融服务水平。中国银行秉承“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经营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投放,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切实做好“促消费,惠民生”工作。
中国银行还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并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中国银行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房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继续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发满足居民首次置业和首次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融资需求;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业务,并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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