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正式启动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新实行的分类别的监管机制,分布式发电监管是能源局今年下半年拟定的监管领域。
分布式发电专项监管涉及山东、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等省,并在河北开展驻点监管。
专项监管将了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纠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落实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协调发展。
能源局对专项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和补贴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做好专项监管工作,切实把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落实好。
二要搞好协调配合。此次专项监管工作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必须建立全面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专项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要形成工作成果。专项监管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驻点河北专项监管报告,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规划、政策、接入、计量、交易、结算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提出监管意见,督促整改,努力总结出一套符合新形势特点的专项监管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常态监管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参加分布式发电监管启动会议的一家企业人士称,会按照能源局的要求和上半年监管的步骤推动工作,但监管工作刚刚启动,具体效果还不好说。
分布式发电在东部地区发展规模较大,但受到电价、并网和补贴等因素影响,一直存在很多问题。有天然气企业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以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为例,目前的电价政策下企业负担重,小型分布式发电厂上网也需要多方协调,常有无法上网的难题。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